截止本公告日,吉林兄弟木业有限公司持有廊坊市安次区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0万股,占比2%。2025年5月15日,本行收到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吉林兄弟木业有限公司持有本行200万股被司法冻结,冻结起止时间:2025年5月15日起至2028年5月14日止。
吉林兄弟木业有限公司非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持有的本行股权被冻结不会对本行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本行也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
廊坊市安次区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