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活期存款
客户存入银行后可随时存取或转帐的存款,主要有开户、存入、支取、销户、协定存款约定或取消等功能。
单位定期存款
是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存款单位一次性存入,约定期限,银行到期一次性支付本息的一种存款业务。
单位通知存款
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
单位协定存款
是指客户在银行开立了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后,与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约定协定存款期限,约定基本存款额度,由银行对基本存款额度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或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对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协定存款部分按结息日或支取日协定存款利率给付利息的一种存款。
对公存款帐户分为四类:基本帐户、一般帐户、临时帐户及专用帐户。
基本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个企业事业单位只能在一家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账户办理。
一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该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专用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如: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等。
临时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如: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所需资金、注册验资等。
开户资料
一、开立基本账户资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政府编委会批文)正副本原件和2份复印件;
•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和2份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或无需办理税务登记证的证明)正本原件和2份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正反面);
•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章,写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件名称和号码、被授权人姓名、职位、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授权权限、授权有效期限);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正反面)。
二、开立一般账户资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政府编委会批文)正副本原件和2份复印件;
•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和2份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或无需办理税务登记证的证明)正本原件和2份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正反面);
•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开立一般账户申请书1份(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
•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章,写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件名称和号码、被授权人姓名、职位、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授权权限、授权有效期限);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正反面)。
新成立企业开户流程
企业成立 → 工商局核名→ 银行【核名表、法人股东身份证(本人来)】 开立验资户 → 存验资款 →验资 → 办证 (工、税、组)→银行办理开基本户手续 →上报人民银行批开户许可证 → 开户许可证
销户资料
•交回开户许可证、存款人密码;
•如果签三方协议,先去税务解除三方协议,出示终止三方协议;
•交回所有未使用的支票,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业务办理要求
现金存款
填写现金缴款单,单位名称账号、开户行、款项来源、缴款人、大小写金额、币种、日期填写正确。
现金取款
支票正面需要盖财务章、法人章各一枚、骑缝需加盖法人章,背面需要财务章、法人章,章和章不能重叠。背书要填写取款人姓名、身份证号、当日取款日期,取款人需带身份证。日期十天内有效,年月日大写,大小写一致,财务章、法人章要清晰。(注:支票上最多可多加盖一个章)
同城转账
正存:本家支票在本家做。支票正面需盖财务章、法人章各一枚、骑缝需加盖法人章,章和章不能重叠;暂不收取费用。
反存:他行支行支票在本行做。支票正面需盖财务章、法人章各一枚、骑缝需加盖法人章,支票背面需背书并加盖收款人法人章、财务章,章和章不能重叠;暂不收取费用。
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
大小额支付须填写电汇凭证,电汇凭证银行留存联加盖财务章、法人章;需要准确的开户行名或开户行号,备注栏填写客户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大额是即时到账,小额是组包到账(非即时到账)。
一、收费标准
电 汇:1万(含)元以下 5.5元 1万~10万元 10.5元
10万~50万 15.5元 50万~100万 20.5元
100万以上 万分之0.2 上限200元
现 金:1%收取
二、支付运行控制机制
大额支付系统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日运行。系统将每一个工作日分为日间业务处理时间,清算窗口时间、日终/年终业务处理时间营业准备时间段。受理业务时间:8:30-17:00;
小额支付系统实行7天×24小时连续不间断运行。每日16:00进行日切处理,即前一日16:00至当日16:00为小额支付系统的一个工作日,小额支付系统资金清算时间为大额支付系统的工作时间。
小额支付系统日切后仍可正常接受小额业务,部分小额业务不再纳入当日清算,自动纳入次日第一场轧差清算(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行内汇划
须填写电汇凭证,电汇凭证银行留存联加盖财务章、法人章;备注栏填写客户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即时到账;暂不收取费用。
电话银行
办理人需带法人身份证、法人章、财务章。
产品定义: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是指为满足客户基于真实、合法交易产生的支付需求,以约定的、可预见的销售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等作为兑付资金来源,对其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承兑的业务。
申请条件
(一)在我行开立存款账户,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二)符合国家产业、环保、安全生产等政策和我行信贷政策。
(三)生产经营正常,产品质量和服务较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四)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在银行无不良记录。
(五)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承兑期限
承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承兑金额
(一)承兑金额不超过对应交易项下应付未付金额。
(二)客户在我行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应控制在其上年或最近12个月(截止申请前一月)销售收入的10%以内。特殊情况下,可以放宽至20%。承兑汇票票面金额的差额部分,应要求客户提供足额有效地担保。正常情况我行应办理100%保证金低风险票据业务。
承兑保证金
(一)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按票面金额不得低于20%比例存入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额纳入保证金系统管理,以汇票为单位逐笔对应。并实行专户管理。
(二)严禁发生保证金专户与客户接受串通、各子账户之间的相互挪用等行为。不得提前支付保证金。对按规定比例缴存的保证金与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的差额部分,应要求客户提供足额有效地担保。正常情况我行赢办理100%保证金低风险票据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