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经营需要,廊坊市安次区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廊坊监管分局下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廊坊监管分局行政许可报告事项回执》([2023]161号)文件,现将相关信息进行说明:
自收到报告事项回执之日起 10日内廊坊市安次区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廊坊监管分局办理金融许可证换证手续,并持新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于2024年1月16日领取新营业执照。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公司原名称:廊坊市安次区惠民村镇银行后屯支行
更改后公司名称:廊坊市安次区惠民村镇银行码头支行
廊坊市安次区惠民村镇银行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八日